甘肃酒泉蓝天守卫战计划(锅炉相关)
1、深入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通过淘汰拆并、清洁能源革新、环保达标治理等方法,完成在用燃煤锅炉整治任务。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县级及以上都会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集中供热管网笼罩规模内且满足拆并接入需求的疏散燃煤锅炉应予以淘汰关闭,并入集中供热管网。天然气管网笼罩规模内的燃煤锅炉在落实气源和供气量的前提下实施清洁能源革新。集中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未笼罩区域的燃煤锅炉,切合国家和省上政策要求的,应进行锅炉烟气达标治理革新,不切合国家和省上政策要求的,应改为电、醇基燃料等清洁能源;偏远乡镇地区,受经济等条件制约暂时不具备淘汰、清洁能源替代的燃煤锅炉,可接纳使用洁净煤等方法实现锅炉烟气达标排放。
积极推进工业聚集区集中供热工程,加速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淘汰管网笼罩规模内的燃煤锅炉。在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对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可凭据等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节能环保型燃煤锅炉。
2、增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治理,严格执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凭据原环保部2017年宣布《高污染燃料目录》要求,明确禁燃区内燃煤企业大户退出禁燃区的时限和步伐。全市7县(市、区)禁燃区内要依法拆除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严禁在禁燃区内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在外地政府划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3、凭据省上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及年度煤炭消费指标,增强煤炭总量控制。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提高电力用煤在煤炭消费总量中的比重。
4、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落实国家相枢纽能标准,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笼罩。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有条件地区和都会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进一步健全能源计量体系,连续推进供热计量革新,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革新,重点推动有革新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革新。勉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革新,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抵达海内先进水平,主要用能设备抵达一级能效标准。
5、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抵达20%。有序生长水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结构,勉励推广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因地制宜生长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