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超低排放和大气污染防治
2015年电力行业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划分占海南全省49.3%和35.7%,是该省大气主要污染物的组成部分。海南省电煤的消耗量占全社会煤炭消耗量的84%以上,占比很是大。实行超低排放革新,将接纳更先进的污染物治理技术,有利于进一步增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峻气减排效益。经科学测算,到2020年,海南省实行超低排放革新和淘汰落后产能后,全省燃煤电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每年预计可划分减少536吨、5675吨、3202吨。
力争到2020年,在确保电力供应的前提下,实现全省所有燃煤发电机组抵达超低排放标准,这也意味着‘煤炭不清洁’在海南将成历史,海南省有望成为全国率先抵达所有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的省份之一。
为确保海南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革新事情顺利完成,《实施计划》明确提出了节能革新的时间、节点要求:2017年年底前,全省现役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10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和节能革新;2020年全省所有的燃煤发电机组污染物排放浓度抵达超低排放水平。
对不可准时完成革新任务的燃煤机组,《实施计划》强调:革新后仍不切合节能、环保、宁静等标准的燃煤机组列入“十三五”淘汰计划,不再实施进一步革新。并在满足全省电力供应需求的时段进行淘汰,力争到2020年前完成自备电厂淘汰事情。这体现了海南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加大能源调解力度、同时做好煤的清洁利用的具体管控步伐,也是落实‘生态立省、情况优先’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