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7年前完成超低排放 不达标要处理
2016-03-25
近日,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联合多部分宣布了《福建省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革新事情计划》,提出通过电价补贴、发电量奖励、实施差别化排污收费、勉励排污权交易等手段,确保省内燃煤电厂2017年前完成超低排放和节能革新任务,并下达了革新计划表。
具体来说,到2017年底,现役燃煤发电机组革新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时,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原则上要接纳6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相关部分将依法对不达标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对已享受节能减排优惠政策但实际运行效果未稳定抵达的进行通报,并视情节予以处分。